接到母親病重的電話時,我人在紐約,正在和3歲的兒子玩游戲。電話是家里的阿姨打來的,她說母親本不讓她給我打電話,但她知道,母親是想讓我回去看她的。最后阿姨說:“賀賀,阿姨也不希望你有什么遺憾。” 親情是最遠的水 高中畢業后,我就出國留學了。同為大學老師的父母毫不猶豫地為我選擇了這條路,他們認為對我來說這是最好的出路。現在,我成了一名牙科專家,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但付出的代價是,我幾乎沒有了再跟父母團聚的日子。 坐在回國的飛機上,我突然很傷感。我看到機窗里反射的,是自己早生的華發。18歲離開家,一晃20年過去,我不再年輕,母親也已經衰老。15個小時的空中航行,我一刻都沒有閉眼,20年的歲月在腦海裡翻騰,我從來沒有如此想念與害怕:想念去世時我沒有在身邊的父親,害怕母親這一次也不給我機會。 突然間覺得,算得上功成名就的我,對父母而言不就是一個符號嗎?我畢業、工作、結婚乃至生子,他們都沒能親眼看見。一切都在電話里,以過去式的形態向他們告知。好消息,放大了說給他們聽;壞消息,等到自己不痛了才肯讓他們知道。關山重重,親情成為最遠的水。難道這就是父母送我出國的意義? 情雖親,心卻難接近 下了飛機,我直接搭計程車去醫院。已是深夜,當看到病床上蒼老的母親時,我幾乎認為自己走錯了病房。可是,床頭卡上的名字,還有那依稀可辨的面容明確地告訴我─這就是我的母親。 母親也會老嗎?在我的記憶裡,她好像永遠都言語幽默,永遠都喜歡漂亮的衣衫,永遠都愿意摟著我的肩膀比個兒。那么多年不在她身邊,我不能看著她慢慢變老,只能在這樣的時刻,讓一夕忽老的她出現在我面前,眼睜睜地目睹歲月的殘酷! 母親是因腦溢血入院的。她一直很害怕手術,直到我回來的第二天,她才同意手術。我在手術同意書上簽了字,回頭看她,她的臉上充滿了坦然與信任,彷彿她的兒子回來了,一切就安全了一樣。等在手術室外的時間并不好過,同意書上那些可能發生的危險反覆在我腦海出現,揮之不去。 謝天謝地,手術很成功,醫生表揚母親:“她的意志力很強。”阿姨說:“還不是因為她兒子回來了?咱們千軍萬馬也抵不過她兒子一句話。”術后3個小時,母親醒了。看到我,她笑了。但很快,她用目光求助阿姨,并露出難為情的神色。阿姨說:“賀賀,你出去一下,你媽媽要小便了。” 接下來的日子,我覺得盡管我與母親是骨肉至親,卻總有一種陌生與疏離感。我們的話題在簡單的吃喝、要不要翻身以及國內外的生活習慣等非常表面的內容之外,再沒有更私密和親近的了。不是不想說,是我們都找不到要說的情緒和話題。 20年不在一起,情雖親,心卻已經很難接近。 我想照顧她大小便,她說難為情;我喂她吃飯,她覺得不太習慣;我扶她下地走走,但明顯不如阿姨做得讓她感到舒適……看著她與阿姨有說有笑,我的心底有一種悲涼。我和她,在這個世界上曾經是最親近的─我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我是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呀。看著病房里別人的兒女與母親親密無間的樣子,我感到很孤單。 母親的日記 一天晚上,我回到家,雖然很累,卻睡意全無。隨便翻看母親的書,卻發現了她的日記。 母親的日記,在我父親去世之前,里面寫的都是我;而父親去世之后,字里行間全是他。母親曾在獨自一人料理父親后事的諸多繁瑣里追問:直到此時我才問自己,我生了一個兒子,然后為了他的前途將他送到了國外。不管我多么需要他,都只能對他說“我很好,不用掛念”,這樣做,對嗎? 母親的日記每一篇都能輕易讓我落淚。我不了解她,就像她也不了解我一樣,20年幾乎沒有交集的生活讓我們對彼此都很陌生。 我們怎樣才能重新認識彼此?我做的第一件事,是跟阿姨學做母親喜歡吃的飯菜。果然,吃我做的飯,她很有滿足感。我給她買漂亮的衣服,她看到后很開心,馬上穿在了病患服里面。我拿著從小到大與她的合影,讓她講那些過去的事情,她立刻變得滔滔不絕,記憶力驚人——我手上的每一個疤是怎么弄的,連我高中同學的名字,她都還記得一些。我們終于可以不必相對枯坐、親而無言了。 那天,我下樓買東西,快到門口時,她說:“賀賀,小心車。早點兒回來。”我頭也不回地說:“好。”可是,走下樓時,我發現自己的眼睛已經濕了─停留在母親記憶里的,還是那個走路常常忘記看車的莽撞少年。相隔20年,我們母子是否還能親如從前? 幸福時光 是醫生的話提醒了我。醫生說:“你母親有輕度的腦萎縮,如果任其發展下去,有可能會得帕金森氏癥。”我知道,這意味著她的記憶力可能會下降得很快。很多東西,如果我不跟她說,她可能永遠都無法知道了。 母親出院后,我決定繼續留下來。那些天,我陪她去買菜、散步,接待來探望她的客人。然后,在屬于我們倆的時間里,我給她講離開她之后的20年我是怎么過的。 我不知道,我的生命中是否還有比這更幸福的時光─你把你所經歷的一切毫無保留、不加任何修飾地講給另外一個人聽,更重要的是,她對你說的一切深信不疑。開心處她大笑,難過處眼淚也來得猝不及防,就彷彿她一直在那條路上,陪著你經歷。 漸漸地,母親變了。我做飯時,她不再說“小心燙到你”,而是說:“真喜歡你做的飯,跟你做的事一樣漂亮。”我外出時,她不再擔心外面的車水馬龍,而是說:“要是可能的話,就盡量早點兒回來。” 這些變化來自了解之后的信任。母親由此確信:她的兒子長大了。有一天,母親對我說:“雖然我曾經無數次后悔送你出國,但現在我覺得這個決定并沒有錯。你很獨立、很優秀,更重要的是,你現在過得很好。這就足夠了。” 那些日子里,母親從開心過渡到對我很依賴─前所未有的依賴。我知道,這是信任的衍生品,但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她老了,這種老去讓我無能為力。 回紐約的前夕,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看著母親在鏡子前整理妝容,我對她說:“媽,你這么漂亮,年輕時一定是既讓人愛,又讓一些人嫉妒吧?那些事,你還記得嗎?”她轉過身來,看了看我,說:“那些愛和恨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兒子現在還夸我漂亮。”我想起了母親那些日記,說:“媽,過去的事我很好奇,你可以把它寫出來給我看看啊。”母親的眼睛亮了,她說:“你真感興趣?”我點點頭。 在答應了我之后,母親就開始動筆了。可是,對于70歲高齡的她來說,動筆已經算是體力活兒了。僅寫了一個小時,她的頸椎就發出了強烈的抗議。于是,我給母親買了一臺小答錄機,我說:“媽,您口述吧,這樣就不會太累。” 很快,我回美國的日子到了。走的那天,母親堅持要送我到樓下。我擔心母親會哭,可她卻對我說:“我之所以要送,是要告訴你,我不會哭。兒子,我從來沒有覺得離你這么近。”的確,母親沒有哭。可是,進了安檢口后,我卻再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淚水。從18歲那年離家開始,我從來沒有哪一次像此刻這樣失態。對母親,我第一次發現,不管做什么,都覺得還是不夠,還是來不及。 親情密碼 沒想到,母親居然學會了在網上傳送文件。每天,她都會把她的錄音發給我,有時是在晚上,有時是在白天。我必須承認,不論多少名著,都比不上母親的錄音那樣令我覺得美好。因為母親所說的一切對于我來說都是一種喚醒,我還原著她的生活場景,還原著她遭遇每一件事時的表情與心情。 每個星期,我都會定時跟母親視頻聊天,只是不再假報平安,我會告訴她醫院里發生了什么,紐約的菜價,以及我兒子那令人發指的小脾氣。 我偷偷打過電話給家里的阿姨,讓她帶母親去醫院做一次復查。阿姨后來打電話告訴我:“醫生說你母親的腦萎縮沒有再惡化,目前看來沒什么危險。賀賀,你真有辦法。” 我讓阿姨幫我把母親的腦部CT寄了過來,我多少看得懂那些圖像。顯影燈下,我覺得自己看見了最美的圖畫。我要珍存它,珍存我與母親之間獨一無二的親情密碼。 一切都會離我們而去,我們要努力找到一種方式,把愛留住。就像現在,我與母親雖然相隔萬里,但我們從來沒有如此親近。 來源:《37°女人》

遺囑是當事人對自己去世后財產處理的一種意向表達,在《繼承法》中明確規定了在有遺囑的情況下優先遺囑繼承,沒有遺囑時才開始按照繼承順序順位繼承。沒有立遺囑很導致很多繼承糾紛,比如現在最為常見的獨生子女因為父母沒有立遺囑而導致遺產要被一大群親戚來分割。因此,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立遺囑的重要性;只要遺囑合法有效,那么就能保證當事人的遺產能夠完全按其意愿來處理。立遺囑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不是隨便一句話,遺囑就立好了、就具備法律效應了。要想遺囑合法有效,就必須按照規定來立;目前,我國承認的、有效的遺囑形式有5種,分別為:自書遺囑、公證遺囑、錄音遺囑、代書遺囑和口頭遺囑。1、自書遺囑很顯然,自書遺囑就是自己書寫的遺囑,自書遺囑要有效,從形式上必須具備3個條件:一是遺囑的全文必須立囑人本人全文手寫,二是要有立囑人的本人簽字和手印,三是要落下立囑的年月日信息。自書遺囑不需要有見證人在場,因為不需要費用也不挑時間和地點,因此可以說是現在使用率最高的一種立遺囑的形式。2、公證遺囑選擇這個方式則需要立遺囑的當事人親自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經由公證機關按程序詳細處理后在遺囑上蓋章證明當事人的遺囑是真實有效的。公證遺囑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當立囑人無法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時,可要求公證人員到當事人所在地辦理。公證遺囑是目前可信度最高,遺囑糾紛也最少的一種形式;但是相應的也會產生公證費用;因此,普通家庭選擇公證遺囑的人還是不多的。3、錄音遺囑立囑人本人以錄音的形式交代自已去世后遺產的處理方式,按照法律規定,錄音遺囑想要具有法律效應,必須滿足錄音立囑時有2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4、代書遺囑當立囑人本人的行動能力已經無法實現自書時,就可以采用代書遺囑的方法。顧名思義,代書遺囑就是他人按照立囑人的意愿,替起書寫遺囑的具體內容。按照法律規定,代書遺囑也需要有2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5、口頭遺囑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充分的時間來立下書面或錄音遺囑,有時候意外發生的太快,根本來不及準備立遺囑的事。按照《繼承法》第17條相關規定:當立囑人處于危急情況下時,可以采用口頭遺囑的方式交代遺產處理方法,但是必須有2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當立囑人脫離危險,身體狀況可以實現自書遺囑或錄音遺囑是,該口頭遺囑自動失效。立遺囑的形式有5種,基本上可以保證當事人有機會立遺囑;但是,除了形式外,遺囑想要合法有效,還要保證它的確能代表立囑人本人的意愿,確保立囑人是在清醒的、有思考能力的情況下,基于本人意愿來立的遺囑。比如,老年癡呆的人在病發期間是沒有立遺囑的行為能力的,因此在此期間無論以什么形式立的遺囑,均可視為無效。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疑問或者需要律師幫助,歡迎點擊文末藍色字體— “了解更多”,在線律師將會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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